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会员020744:好评
可以的服务态度也不错
水皮波:好评
位置很赞,到屯溪老街,黎阳水街都很近,楼和招牌也很显注,房间能看到新安江,设施早餐都可以,停车位也很大很方便,唯一感觉不大好的是一年级的小孩还要收早餐费10元,服务员直接收取
兵:好评
地理位置好,离老街和黎阳in巷很近,很好找。宾馆应该开了很长时间了,内部装修略显陈旧,但卫生条件还不错,订的大床没有了,免费升级到江景房,总体好评。